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。其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可以与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、年度考核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,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。
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党委负主体责任,纪委负监督责任,即“两个责任”。
●自2001年开始,青海省已经连续16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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